[摘要] 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27日举行联组会议,专题询问国务院关于城镇保障性住房建设和管理情况。
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27日举行联组会议,专题询问国务院关于城镇保障性住房建设和管理情况。
会上,从政策设计到建设进度,从资金保障到分配管理,从集资建房到公积金使用,社会关于保障房的疑问被一一摆到桌面,住房城乡建设部等国务院有关部门负责人直面热点,一一回应。
【系统规划】
保障房缺乏整体思路
【牟新生委员】2008年以来,国务院和有关部门下发了29个文件,但没有一个文件系统地阐明解决我国城镇居民住房问题的整体思路是什么,零敲碎打的东西多,缺乏一个顶层设计。
【住房城乡建设部部长姜伟新】这个感觉是对的。因为保障性住房确实是一个新生事物,所以经常是碰到一个问题解决一个问题。住房保障工作的顶层设计,位的是确立基本保障制度,即明确一定时期内我国住房保障的范围、方式、机制、目标和原则是什么。这项工作现在是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牵头,涉及发改委、财政、国土、银行、银监、监察、林业、农业、民政等部门。总体来说,这几年是边实践、边总结、边设计,下一步会做好这项工作。
【资金筹措】中央财政将倾斜中西部
【严以新委员】我们在各地调研时,了解到地方负担很大,现在银行贷款也比较困难,中央财政在这方面是不是能多负担一点?
【财政部部长助理王保安】近几年,中央财政千方百计筹措资金,从2007年的72亿元增长到今年的1522亿元。从地区结构看,中央财政补助资金中,西部地区占45.4%,中部地区占41.6%;从品种结构讲,公租房政府投资中中央财政负担40%,廉租房政府投资中中央财政负担50%,基本保证了工程的正常进展。随着国家财力增长和资金安排结构的完善,今后中央财政对中西部地区的支持力度将进一步加大。
【公积金管理】
用公积金建房不是私款公用
【乌日图委员】住房公积金所有权是职工个人,不是政府。现在很多人质疑,为什么政府拿职工个人的住房公积金去做一些应由政府承担责任的事情?这是不是“私款公用”?
【住房城乡建设部副部长齐骥】按照目前的公积金管理条例,公积金本身的增值部分主要用于提取风险金、公积金管理机构的管理费用、廉租住房建设三方面。去年开始,经国务院批准,一些城市试点公积金结余部分用于经济适用房、公共租赁房和城市棚户区改造的短期贷款。通过这种贷款,增加了保障性住房供应,缴存人申请保障性住房,这部分钱一定程度上又用到他自己身上。实际上在新加坡,公积金的用途比我们广泛得多,已经超出了住房需求本身。
正在实施的《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明确规定,允许缴存人提取自己的公积金支付房租,但房租占收入一定比例以上才允许。有的地方为管理方便,不允许金支付房租,但房租占收入一定比例以上才允许。有的地方为管理方便,不允许提取用于住房租金。我们正积极联合各个部门,研究修订公积金条例,放开个人提取公积金用于支付住房租金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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