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当前,在房地产调控更加趋于严厉的时候,西安启用“西安市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系统”,对房地产开发商来说关系重大。相关分析认为,预售资金被严加控制,部分中小房地产企业资金链可能断裂,市场或重新洗牌。而从长期来看,此次监管无疑将有利于加强行业规范,是一个相对比较理性的做法。
文/本报记者王晖 商品房预售资金实行“专户归集、专款专用、封闭管理”,应由购房人直接交入监管账户,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另设其他账户收存预售金。
日前,西安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印发《关于加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有关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自2011年11月21日起,西安市将启用“西安市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系统”。
当前,在房地产调控更加趋于严厉的时候,西安启用“西安市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系统”,对房地产开发商来说关系重大。相关分析认为,预售资金被严加控制,部分中小房地产企业资金链可能断裂,市场或重新洗牌。而从长期来看,此次监管无疑将有利于加强行业规范,是一个相对比较理性的做法。
新套上的“紧箍咒”
房地产开发企业需设立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专用账户,并根据项目建设规模、建设计划及预售许可情况,按照项目或楼幢设立,实行“专户归集、专款专用、封闭管理”。
此次《通知》规定,商业银行在承接新批准的商品房预售项目资金监管业务时,均需利用资金监管网络系统开展资金监管业务。
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开始进行商品房预售前,应与已在市房管局办理入网认证的监管银行签订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协议,并设立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专用账户。监管账户应根据项目建设规模、建设计划及预售许可情况,按照项目或楼幢设立,实行“专户归集、专款专用、封闭管理”。
“这项措施把商品房项目的资金‘看牢’了,我们也是吃了颗‘定心丸’。”11月23日,在西安朱雀大街某售楼处看房的余先生表示,此次西安市全面实施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制度,使消费者能更好地规避风险,但关键还是在于今后的执行,希望房管部门和相关商业银行能严格监督和管理,保证政策的贯彻和落实,以切实保护购房者的利益。
《通知》要求,纳入预售资金监管的项目,除购房人在购买新建商品房时申请的购房贷款,可由贷款银行直接划转至监管账户外,其他应支付给房地产企业的购房款由购房人直接交入监管账户,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另设其他账户收存商品房预售资金。
“开发企业监管账户的设立、协议备案、监管资金拨付等业务均全面实现了网络化申请和电子审批。”据西安市房管局相关部门透露,目前,已有多家开发商致电询问如何办理监管系统入网手续,开通资金监管系统的相关事项,随着时间的推移,这种影响将会日益明显,更多商品住房项目将被陆续纳入商品房预售监管系统中。
“此项政策,最重要的目的就在于能够保护购房者的合法权益。”上述人士表示,购房者购房前必须先查看所购楼盘是否五证齐全。签订购房合同和缴纳房款时,勿忘向开发商索取预售资金监管账户并在相关银行进行确认是否属实,成功缴款后换取购房发票;同时签订购房合同后,务必督促开发商到房管部门及时办理备案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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