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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九银十”抢房季商业地产项目频现“售后包租”

房天下  2013-09-18 15:21

[摘要] 为抢夺“金九银十”大餐,诸多开发企业近来纷纷推出众多项目,这其中,也包括为投资者提供的众多商业地产项目。商业地产服务机构RET睿意德实时调研发现,近些年在海景房、度假式酒店、产权式公寓等类别项目上红火过一阵子的“售后包租”手法,随着商铺项目的入市而更多地出现。商业地产项目成此类手法“重灾区”

■“售后”阴霾多年不散。“金九银十”来袭,商业地产项目此类手法频现。

■ 投资商铺并非一定要望“租”止步。“售后”与“带租约销售”看似相同,实则具有很大差异,投资人可从销售节点、回报承诺等方面进行鉴别。

为抢夺“金九银十”大餐,诸多开发企业近来纷纷推出众多项目,这其中,也包括为投资者提供的众多商业地产项目。商业地产服务机构RET睿意德实时调研发现,近些年在海景房、度假式酒店、产权式公寓等类别项目上红火过一阵子的“售后”手法,随着商铺项目的入市而更多地出现。商业地产项目成此类手法“重灾区”。

就此,RET睿意德高级董事王玉珂指出,“相较住宅,商业项目对于资金的需求压力更大。若未找寻到合适的盈利模式,商业项目对于资金的需求会逼迫部分开发企业采用‘售后’手法,而这是在用投资人的钱透支未来。”

“售后”阴霾不散

据RET睿意德调研发现,目前,出现在商铺领域的“售后”手法与之前在其他物业类别上出现的如出一辙。

“京津冀地区家居市场产权商铺,限量发售,开发商托管40年,8年回本32年净赚,率500%以上”,京郊某商铺就打出了这样的促销用语,仔细体会,它已经具有产权商铺、承诺回报、售后托管等“售后”的特质。

RET睿意德高级董事王玉珂分析,目前市场上出现的“售后”往往有多种说法,包括“返租回报”、“利润共享”、“保底分红”等,但万变不离其宗,总是以“先销售后承租,同时给予一定比例”的方式吸引投资人。

但是,美好的未来往往不能“如约而至”。RET睿意德高级董事王玉珂指出,商业项目需要养商,项目因经营好坏可以出现租金上涨或下浮两种情况,“若承诺售后马上就可用租金为投资人提供回报,这明显是在不确定的未来再给投资人确定的承诺。”

而且,由于风险高,国家对“售后”可谓三令五申。早在在2001年,原建设部按照住建部《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十一条就有规定;2006年,在《关于进一步整顿规范房地产交易秩序的通知》中更是规定,“对未取得预售许可证发布预售广告的,承诺售后、返本销售的”,要“予以严肃处理”,且不再区分销售的是不是“未竣工商品房”。

人民法院还曾于2011年1月4日起施行《关于审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指出“不具有房产销售的真实内容或者不以房产销售为主要目的,以返本销售、售后、约定回购、销售房产份额等方式非法吸收资金的”,将按刑法第176条有关规定处罚,可判10年有期徒刑。

“售后”与“带租约销售”大不同

目前,国内商业地产因缺乏资金退出渠道,不免出现资金压力。随着商业地产规模化开发,租售组合将会以盈利模式的理念再被重视,而围绕租售结合的产品创新、规划创新以及管理创新将更受关注。

因此,市场上必然会出现不少销售型商业。RET睿意德高级董事王玉珂指出,对于投资人而言,选择商业物业时,并非一定要望“租”止步。原因在于,与风险较高的“售后”型商铺相比,随着开发运营机构回归理性,市场上正在出现一定投资人可以选择“带租约销售”型商铺。两者看似相同,实则具有很大差异,消费者可从销售节点、回报承诺等方面进行鉴别:

“首先,从销售节点上开,‘售后’手法多在商铺开业之前,或者商铺建好之前,也无入住租户的明确计划;而‘带租约销售’的商铺多是已经开业,已经拥有入住租户;第二,为吸引较为盲目的投资人,‘售后’多承诺让人惊艳的固定回报,让人们简单计算就可得出回本时间;而‘带租约销售’项目往往不会承诺固定回报,而是用现实的租金为投资人算账或者预估。”RET睿意德高级董事王玉珂指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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