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20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整合不动产登记职责、建立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最早于2007年提出的不动产统一登记,为何6年来进度缓慢,遭遇了哪些阻力?不动产信息的一体化,能否助力完善科学的市场化楼市调控体系?
20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整合不动产登记职责、建立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于2007年提出的不动产统一登记,为何6年来进度缓慢,遭遇了哪些阻力?不动产信息的一体化,能否助力完善科学的市场化楼市调控体系?
分部门登记带来了诸多弊病
不动产是指实物形态的土地和附着于土地上的附属物,主要包括地产和房产等。将分散在多个部门不动产登记职责由一个部门承担,理顺了部门职责关系,通过提供“一站式”服务,减少了办证环节,将大大减轻企业和群众的负担。
国务院的常务会议决定,由国土资源部负责指导监督土地、房屋、草原、林地、海域等不动产统一登记职责,基本做到登记机构、登记簿册、登记依据和信息平台“四统一”。各地在中央统一监督指导下,结合本地实际,将不动产登记职责统一到一个部门。
当前,我国不动产登记的职责分布在多个部门。住建部门负责房屋所有权登记;国土部门负责集体土地所有权、国有土地使用权等登记,农业部门负责耕地承包经营权登记,林业部门负责林地登记;此外,还有渔业、海洋部门分别负责水面、海域等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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