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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冻” 农村宅基地资产可办理抵押贷款

华商报  2016-06-20 07:59

[摘要] 用自家房屋的房产证来办理贷款,对于很多创业者来说,都是创业或扩大经营的第一步。然而,这里的“房屋”一直以来都只能是城市房屋,很多农民有房却不能办理贷款。

用自家房屋房产证来办理贷款,对于很多创业者来说,都是创业或扩大经营的步。然而,这里的“房屋”一直以来都只能是城市房屋,很多农民有房却不能办理贷款。

现在,政策终于开始“解冻”。近日,中国银监会、国土资源部联合印发了《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贷款管理暂行办法》,该《办法》明确,在试点地区,对符合规划、用途管制、依法取得的前提下,以出让、租赁、作价出资(入股)方式入市和具备入市条件的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可以办理抵押贷款。

据了解,目前已有商业银行试点以农村房屋为抵押物,为农户提供资金支持。如浙商银行日前推出的小微企业“农房抵押贷”产品,盘活农户的“固化”宅基地资产,增加农村地区的有效信贷投入,农户凭借其有处分权的农房抵押,即能获得额度高200万元、期限长两年的贷款。而在不久的将来,陕西农户也有望享受政策的红利,享受商业银行的农房贷款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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