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碑林棚改货币化安置顺民意得民心惠民生

西安日报  2016-12-05 08:00

[摘要] 碑林区地处我市核心区域,历史文化古迹众多,人口密度大,土地资源极为有限。

碑林区地处我市核心区域,历史文化古迹众多,人口密度大,土地资源极为有限。如何盘活辖区土地资源、彰显区域特色,始终是碑林区委、区政府高度关注的重大课题。在认真总结前期城棚改工作经验基础上,今年以来,碑林区按照棚户区改造“四个转变”的要求,以“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为契机,以推进棚户区改造货币化安置作为提升棚户区改造工作满意度的重要抓手,切实摸清存量商品房底数,加大宣传力度,丰富征收补偿方式,拓宽被征收人选择空间,真正把棚户区改造这项民心工程做实、做细。

在前期的城棚改工作中,被拆迁人一般是在拆迁时对着户型图选择自己将来的安置房,回迁安置也至少要等30个月的拆迁过渡期,如遇其他因素,群众等待回迁安置的时间延长,给群众生活带来不便,产生不稳定因素,项目开发成本也因此增加,很大程度上影响了后续建设工作。碑林区在总结前期城棚改工作经验基础上,大胆创新,勇于实践,通过在棚户区改造工作中推行货币化安置,探索出一条切实可行的新路子,为全区棚户区改造工作顺利推进奠定了坚实基础。

政策清底数清 建立数据库为政策推行奠基础

为加快推进货币化安置,碑林区坚持做到政策清、底数清。在认真学习中央和省市出台的一系列关于加快推进棚户区改造货币化安置政策文件的基础上,碑林区落实专人负责,组织辖区内棚户区改造项目开发企业负责人召开专题会议,对已实施的棚改项目开发商品住房存量和计划实施的棚改项目安置需求量进行详细摸底,并通过相关媒体征集商品房源信息,建立了棚户区改造货币化安置房源库,初步确定了包含北沙坡村(楼盘名:兰蒂斯城)等6个城改项目共计约80万平方米的配套开发商品房源,为实施货币化安置消化存量商品房,优先消化城改存量商品房源奠定了坚实基础。

深解读广宣传 以人为本让货币安置深入人心

棚户区改造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作,涉及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在棚户区改造货币化安置工作中,碑林区一如既往地坚持以人为本,遵照“加强政策引导,尊重群众意愿,提升货币化安置比例”的原则,从保障群众权益出发,将选择权让给被征收人,大限度减少矛盾,争取群众的理解和支持,化阻力为动力,破解改造中出现的难题,推动货币化安置工作顺利推进。为切实确保群众知情权、选择权,根据选择货币化安置群众的意愿和改造项目的特点,碑林区将货币化安置房源库中的商品住房信息印发给被征收人和计划参与实施棚户区改造的企业,在充分掌握群众意愿的基础上,督促实施主体通过集中团购商品住房安置被征收人。同时,通过制作发放棚户区改造货币化安置宣传手册,采取媒体宣传、集中培训等方式,对棚户区改造货币化安置政策进行详细解读,结合项目特点引导被征收群众选择货币化安置,不断提升货币化安置率。

严把关控成本 公开透明让民心工程美丽蝶变

为了更好地完成棚改这项民心工程,碑林区在推行货币化安置实施过程中,严把程序关、成本关。对政府投资的项目,碑林区在列入棚户区改造货币化安置房源库的项目中进行公开招标,邀请评估公司对拟安置房源价格进行评估,通过政府和开发企业协商,由政府采取团购的方式购买开发企业的存量商品住房安置被征收人。比如正在实施的八仙宫周边项目,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定三处拟安置房源,邀请评估公司对三处房源价格进行了评估,结合实际选定“兰蒂斯城”作为八仙宫周边项目的安置房源,评估公司对“兰蒂斯城”商品住房的价格做出评估,通过和开发企业协商,确定由政府按照低于评估价格的团购价格购买“兰蒂斯城”的商品住房安置被征收人。

寻资源搭平台 创新方法让社会资本惠民生

为尽快把碑林区建设成为富有历史文化特色的现代化城区,碑林区主动当“后台”、搭平台。碑林区始终支持和帮助社会资本投资棚改项目,做企业的坚强后盾,组织投资主体和货币化安置房源库企业进行座谈,邀请评估公司对拟改造项目和拟安置房源进行价格评估,由双方协商,结合群众意见,在政府的见证下,采取团购的方式购买存量商品住房安置被征收人。如:在政府的积极协调下,正在实施的西安市红会医院西侧棚户区改造项目终选定“兰蒂斯城三区(二期)”2幢1单元(13号楼)作为该项目的安置房源,并在区级相关部门的见证下,与项目单位签订了商品房团购合同,购买19000平方米安置被征收人,有效降低了安置成本,消化了存量商品住房,推动了货币化安置工作。

棚户区改造工作中大力推进货币化安置是碑林区贯彻落实中省市关于进一步加快棚户区改造步伐的一项重要举措。下一步,碑林区将按照中省市关于“棚户区改造货币化安置率要超过50%,力争达到80%”的要求,常抓常议,加强政策引导,尊重群众意愿,进一步解放思想,破解难题,扎实工作,不断完善工作制度和业务流程,不忘初心,弘扬长征精神,努力把棚户区改造这项民心工程做成满意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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