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抵押权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陕西省分行,将抵押人吴红、抵押房屋位于西安市新城区新兴路13号的第20060580786号《预购商品房(预购集资房)贷款抵押登记备案证明》遗失,特此声明作废。
抵押权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陕西省分行,将抵押人吴红、抵押房屋位于西安市新城区新兴路13号的第20060580786号《预购商品房(预购集资房)贷款抵押登记备案证明》遗失,特此声明作废。
2017年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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