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天下>  资讯中心  >四海为家>  正文

手机看新闻

@西安人丨业主大会 物管委员会该咋成立?看这里!

四海为家2017-05-25 20:04:41

小区内广告横飞,不明身份人员随意进出,家里被撬被盗,维修处理不及时,绿化不到位……

小区内广告横飞,不明身份人员随意进出,家里被撬被盗,维修处理不及时,绿化不到位……

西安的业主,

你有没有

因为类似的问题头疼不已?

作为小区的业主,

物业的产权人,

该如何维护自身的权益?

近日,

西安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重申了

业主大会的成立条件及程序细则:

业主大会:是指在物业所在地的区、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的指导下、由同物业管理区域内所有业主组成,对关系到整体业主利益的事情进行决议;并通过选举建立业主委员会。

业主委员会:是业主大会的执行机构。是指由业主大会依法选举产生,履行业主大会赋予的职责,执行业主大会决定的事项,接受业主监督。业主委员会一般由五至十五人的单数委员组成,每届任期不超过五年,可以连选连任,具体人数、任期由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约定。业主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在业主委员会成员中推选产生。

业主大会成立条件

物业管理区域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召开首次业主大会会议:

(一)物业出售并交付使用的建筑面积达到物业管理区域建筑物总面积百分之五十以上的。

(二)首套物业出售并交付使用满两年,且房屋出售并交付使用的建筑面积达到物业管理区域建筑物总面积百分之二十以上的。

物业管理区域符合前款条件的,建设单位应当在十五日内书面告知物业所在地区、县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和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或者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并报送筹备首次业主大会会议所需资料。建设单位未及时履行告知义务和报送资料的,已售物业业主人数百分之五以上联名可以书面告知。

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或者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应当自收到书面告知之日起三十日内,组织成立业主大会筹备组。

业主大会成立程序

1. 建设单位或百分之五业主向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或者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提出申请。

2. 建设单位向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或者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申报筹备所需材料。

3. 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或者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审核业主代表资格并组建业主大会筹备组:业主大会筹备组由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或者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工作人员一名,居民委员会代表一名,建设单位代表一名,业主代表四至六名组成,筹备组长由街道办工作人员担任。

4. 筹备首次业主大会事宜:

(一)确定召开首次业主大会会议的时间、地点、形式和内容。

(二)拟定管理规约草案和业主大会议事规则草案。

(三)确认业主身份,确定业主在首次业主大会会议上的投票权数。

(四)拟定业主委员会选举办法。

(五)提出业主委员会组成人员候选人名单。

(六)承担召开首次业主大会会议的其他准备工作。

(注:业主大会筹备组应当在首次业主大会会议召开的十五日前,将前款项至第五项规定的事项在物业管理区域内显著位置公示。)

5.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或者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组织召开首次业主大会。

物业管理委员会成立条件

物业管理委员会:是经物业产权人大会选举产生,由产权人和使用人代表组成,代表和维扩房地产产权人、使用人合法权益的房屋管理自治组织。

住宅小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成立物业管理委员会作为临时机构,代行业主委员会职责:

(一)不具备成立业主大会条件的。

(二)具备成立业主大会条件但未成立,经物业所在地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或者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指导两次后仍不能成立的。

(三)业主委员会不履行职责达一年以上、无法正常开展工作,需要调整或者重新选举业主委员会,经物业所在地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或者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指导两次后仍不能选举产生新一届业主委员会的。

物业管理委员会组成情况

物业管理委员会由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或者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组织成立,由业主成员以及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或者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公安派出所、居民委员会、建设单位派员组成。

物业管理委员会由九至十三人单数组成。其中业主成员不少于百分之五十,由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或者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在业主中推荐产生。物业管理委员会的业主成员资格应当符合本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

物业管理委员会成员应当在物业管理区域内显著位置公示。

俗话说,“一根筷子易折断,十根筷子坚如铁”。

从目前情况看,要共同参与小区的管理,表达业主的意愿,单个的业主很难发挥应有的作用,需要全体业主以一定的组成形式,共同努力才能实现从量变到质变,从业主个人的意见或建议,依法变成业主集体的意见、决定。

而《物权法》赋予了业主对共有部分的共同管理权利。政策法规规定,物业管理的重大事项均得由“业主共同决定”,这是业主作为房屋的主人、物业管理的责任主体地位所决定的。

业主大会和物业管理委员会的作用重大,各小区的各位业主,千万不要忽视它。

★★四海为家之聚焦西安篇★★

◆真相 百盛关店真相 元凶不是电商

◆ 一期6096亩投资126亿 要逆天了

◆变脸 小寨300亩“里坊”要还原盛唐生活

◆政策 西安温和限购真相 只能新购一套房

◆新区 千真万确,少了户县多了鄠邑区

◆交通 西安要修2.5环了 好处不仅是比2环多半环

◆土地 137.4亩卖了18.5亿 西安标王背后的推理剧

◆投资 陕西企业家输给了软环境!

◆选择 回到2006论2016:地产商卖后悔药比卖楼赚钱

◆数据 房价预警丨比去年1月涨了901元

◆限购北京限购的狠 不要变成西安限购的痛

★★四海为家之青年住房篇★★

◆1 8 平 承载你人生初次奋斗的地方

◆新屋种不让你当房奴

◆2 9 平竟然还有衣帽间?

◆新模式“租+”模式站上风口

★★四海为家之买房年代秀★★

◆60年代 “穴居族”后裔对于房子的渴望

◆70年代 买房这件事 我有五千万

◆80年代 50万买房就因获赠一部手机

◆90年代 我的刚需就是装逼啊

★★四海为家之VR黑科技篇★★

◆别只操心马云的“败家”,进入自己未来的家

◆西安人有福了 全球的VR在这里

◆VR+AI 人工智能售楼员真的来了

◆TA要来抢你的饭碗了

敬请长按二维码关注四海为家

或搜索微信公众号sihaiwj001

免责声明:本文系注册用户(作者)在房产圈发布,房天下未对内容作任何修改或整理。本文仅代表作者观点,不代表房天下立场,若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进行投诉。对作者发布之内容,未经许可,不得转载。

精彩评论(0)

回复还可以输入200

关于我们网站合作联系我们招聘信息房天下家族网站地图意见反馈手机房天下开放平台服务声明加盟房天下
Copyright © 北京搜房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Beijing SouFun Science&Technology Development Co.,Ltd 版权所有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400-153-3010 举报邮箱:jubao@fang.com
返回顶部
意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