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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6月28日下午,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在其官方网站发布“红头文件”,即日起调整西安住房交易政策!
6月28日下午,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在其官方网站发布“红头文件”,即日起调整西安住房交易政策!新规要求:凡是4月18日以前在西安城七区及开发区范围购买商品房的购房者,自网签备案起5年内不得交易,同时外地人西安购房须提供2年社保证明。这也是继418楼市新政后,西安市人民政府对于住房交易的进一步调整。
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我市住房交易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引导合理住房需求,抑制投资投机性购房行为,稳定住房价格,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进一步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现就调整我市住房交易政策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7年4月18日以前,在新城区、碑林区、莲湖区、雁塔区、未央区、灞桥区、长安区行政管理区域及高新区、经开区、曲江新区、浐灞生态区、航天基地、国际港务区、沣东新城等开发区规划区域范围内,购买的商品住房,自购房之日(以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备案时间为准)起满5年方可上市交易;在上述区域范围内购买的二手住房,房屋产权人取得《不动产权证书》后满2年方可上市交易。
通过司法裁决、直系亲属间赠与、继承等方式取得的住房,以及申请退出的经济适用住房等不受前款规定限制。
二、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在住房限购区域范围内购买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须提供在本市连续缴纳2年以上(含2年)的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证明。补缴的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证明不得作为购房的有效凭证。经批准引进的各类人才除外。
西咸新区参照执行。
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7年6月25日
疑点解读:4·18以后购房受不受5年交易时间限制
市政府办公厅实时发布的住房交易政策,让很多人“摸不着头脑”,在住房交易时限的要求上,为什么要以418作为前后来区分?
其实仔细探究不难发现,此番政策调整是“418新政”的延续。“418新政”扩大了限购的区域范围,同时对于限购区域内的购房行为,要求须拿到房本后满2年方可上市交易。由此可见,早前的政策是针对的4月18日之后新购商品房的情况,但是对于418之前就已持有的房屋并未有明确的交易时限要求,而实时的政策将交易时限的要求追溯至418之前。
同时对于外地人西安购房的情况,早前是无论本地外地都可新购一套房,而现在却进一步提高了购房门槛,要求必须提供2年以上社保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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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00元/平方米
12900元/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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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666元/平方米
16200元/平方米
11700元/平方米
9800元/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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