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6日,西安市房管局发布了两则公告,都与买房资格的弄虚作假有关,一份是《关于暂停在购房资格审查中提供虚假资料的部分经纪机构各项业务公告》,另一份是《关于取消提供虚假购房资料人员购房资格的公告》。针对近期在购房资格审查过程中,发现的弄虚作假行为进行处罚,涉及3家中介机构、10位购房人士。
在《关于暂停在购房资格审查中提供虚假资料的部分经纪机构各项业务公告》中称,对涉嫌协助购房人提供虚假户籍资料的经纪机构西安首府置业有限公司、西安金阁房屋中介有限公司、西安馨慧房地产营销策划有限公司暂停在房管局的各项业务,待进一步核查后,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关于取消提供虚假购房资料人员购房资格的公告》中说,近期西安房管局我在购房资格审查过程中,发现部分购房人员存在提供虚假户籍资料,骗取购房资格行为,对提供虚假购房资料,骗取购房资格的李某、刘某等10人,取消其在西安市购房资格,并将相关线索移送公安机关依法进行查处。
这是西安市房管局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省房地产调控精神和市政府《关于进一步稳定住房市场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市政发【2017】51号)要求,严厉打击骗取购房资格等违法行为,维护房地产市场秩序而采取的规范措施。
前不久,部分想在西安买房的人士询问楼市君,如何才能具备买房资格?有啥办法可想?并且说某些机构或个人对其承诺是“有办法可想”,可信不可信?从房管局这两份处罚通告看,不可信、不可取!
另据今天楼市君了解的信息看,房管局目前每天对楼盘提供的购房资格审查的接件数量控制在10个左右,目的加强购房资格审查。从上述两份公告看,目前暂时不具备买房资格的人士,把“宝”压在有空子可钻,可以“代办”,是行不通了。
从房管局的公告作用看,既是个警示,也是为了表明一个态度。对买房人来说,为买套房而弄虚作假,结果非但买不成房,反而彻底失去购房资格,还使个人诚信留下污点,孰轻孰重?
编辑=秦木 编审=徐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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