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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购房资格如何审查?11项补充新规须注意!

西安楼市 2017-07-19 08:15:03

本微在7月14日推送了西安市房管局于7月10日发布的当下在西安买房的资格审查的程序、必备材料及办理流程后,仍然接到不少朋友的咨询,对如何办理存在一定的不解。同时,在解读细则的基础上,还有11种情况大家或许也不是很清楚。本微整理了相关情况,供大家买房参考。

01

按照房管局规定,办理购房资格审查时,按照户籍不同,“所需要件资料”有差异:

1、本市户籍居民,需要携带购房家庭户口本、有效身份证件、结婚证、其他必要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无需提供社保或个税证明)

2、非本市户籍居民:除上述资料外,还需提供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证明及其他必要的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自购房前一个月起,往前连续24个月,即2年的社保或个税缴纳纪录,补缴的不作为具备购房资格证明。)

上述规定,可点击阅读本微推出的《现在西安买房资格如何审查?房管局规定出来了!》一文。

除了上述材料外,还要填写《西安市商品房购房资格申请表》,需要如实填写清楚拟购买的楼盘名、开发企业、房号、购房人姓名,家庭拥有住房情况、户籍情况等重要信息。并要有开发企业和购买人签名、盖章。

02

7月6日,西安市房管局关于西安市办公厅6·28通知细则解读出台,对6月28日之后如何在西安买房及具备资格进行解读,从现在起,在西安买房属于哪一类,参照那类条款进行购买资格审查,不妨认真阅读一下《西安住房交易政策实施细则》。

据同城媒介“四海为家”日前发布的消息,西安市房管局日前再次围绕限购情况下的购房问题,补充了11种新的执行原则:

1、商住楼也需要做购房资格审查(条件和住宅一样),公寓不在限购范围内。

2、继承、赠与、法院裁决获得的房子,要求产证必须满2年以上才可交易。

3、代交购房定金只认直系亲属。如果买方双方在中介签署合同,如由别人代签的,只认直系亲属签署的合同,转的定金凭证也是直系亲属的,房管局才受理,非直系亲属签署的协议、转账,房管局暂时都不受理。

4、年内只能买一套房。在2017年1月1日已购买一套住宅,但在6月28日之前已和中介签署了三方协议,也有转账凭证,这种情况房管局也不受理。

5、合同满5年交易不受产证年限限制。原业主购买的新建商品房,只要合同满5年即可上市交易,不需要等产证满2年。但原业主购买的二手房产证必须满2年才可上市交易。

6、购房定金不能交给无资质的经纪人。签署协议、有转账凭证,但定金转给公司法人,有经纪人资格证的经纪人,再将钱转给产权人的,准备转账凭证和转行流水,整理打印好原件可以申请办理。如没经纪人资格证的,但把定金转给经纪人的不予承认,如转给公司法人卡上的,需要提供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证明是法人的才予受理,转给股东的不予受理。7、在6·28后加急办了的房产证不管用。如在签署三方协议时,原业主是购房合同,即使合同满5年,在6月28日之后又加急办理出来的房产证,暂时房管局也不予办理。8、未婚现役军人需开单身证明。如是现役军人,属于未婚的,需要在部队开具证明,注明法定结婚年龄到目前的婚姻状况。

9、假离婚买房行不通。如购房人是离异,通过法院民事调解对应的“送达回证”,法院判决对应的“生效文书”,这两种情况必须提供对应的资料原件,看原件留复印件。10、丢失补办的产证交易条件看购房合同。产证丢失补出新产权证的,只要原购房合同日期或产证登记日期符合出售条件、补出的新产权证原件不满2年不在限售范围内。11、公司名义买房不限购。如买方将购买的房屋在公司名下的,不在限购范围内。

如有新问题可和房管局书面沟通。需要中介以书面形式递交至西大街房管局210办公室王科长处。

以下3种违规将严查:1、拿购房合同签署居间协议,再收取加急费办理产权证的重点查处;2、出租保障性住房、小产权住房,一旦客户投诉也严肃处理;3、签署居间合同和购房合同为购房合同的严肃处理。

编辑=秦木 编审=徐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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