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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东们注意了!住房商铺出租有收益要交税!

西安楼市2017-08-04 21:30:02

近日,陕西省政府印发了《陕西省房产税实施细则》,一开始,被部分媒体认为“陕西要率先开征房产税”,旋即“陕西地税”解读说,媒体存在误读,这是早就存在了30年的规定,只是根据情况变化进行了完善和调整而已,不是新开征税种。

然而,这样辟谣式的解读,却被部分人士认为有“越描越黑”之嫌,也有敏锐人士从“个人所有非营业用的房产免征房产税”的字眼中发现端倪,问:个人及家庭房产如用于出租,是否要交税?

陕西地税的回答是:要交税。日前,也已有房东在出租房子时,被中介告知要交税。根据相关规定,个人出租的住房按照租金的4%计算房产税,个人出租的商铺按照月租金的12%计算。

很显然,这分两种类型:

一类是房屋产权人将房子出租给企业办公,要交税。个人将房屋出租给公司企业开展经营性活动,因产生经营收入,所以要缴纳房产税。房产税由产权所有人前往房产所在地的地税部门缴纳,也可以和承租人协商,由承租人以产权所有人的名义代为缴纳。

这一类型的监管是以企业为主体。企业的办公场所按照租金水平,参照比例缴纳房产税,其实早就在执行,只是部分出租人不熟悉税务规定、不了解情况而已。

根据目前的税务规范,企业不缴纳是不可能,漏缴、少缴可能面临较大风险,税务机关可以通过企业的缴税情况了解到所租房屋的房产及纳税情况。

现在普遍实行“五证合一”制度,企业的营业执照也是税务登记证,在经营期间要依法纳税,否则当企业要注销时,首先就得清税才能办理注销。对于没有清税的个人或者企业,名下就会一直有违法违章记录,今后也无法再开办公司办理营业执照。

二是房屋产权人将房子出租私人居住,要交税。这也属于经营行为,也需要缴纳房产税,需主动申报缴税。这需要房屋产权人(房东)自行向房产所在地的地税部门申报。这就考验房东的法律意识、纳税意识了!现实中,还是存在一些人,那个啥的,对吧?!

那么,对于没有主动申报的产权人(房东),怎么监管呢?各地税务的主管机关会通过第三方信息了解房子是否有出租行为予以监管。谁是“第三方”呢?比如出租时要到派出所报备吧?通过中介租房的,要和中介签协议吧?出租的情况要在小区物业报备吧?所以,派出所、中介、物业等,都是“第三方”。

当然,各地对租房监管的情况可能不一样。可能暂时存在监管缺失的情况,但税务部门认真查起来,没有查不到的事实。所以,不要心存侥幸,依法纳税是每个公民的义务。

有人会说,房租还是要涨啊,羊毛出在羊身上嘛。不可否认,听起来有道理。但承租人也不都是“有钱,人傻”,对吧?租金高低、是否承租、税额谁担,大家都会衡量。房东不贪婪、承租人也理解,一切好办,前提是该缴纳的税不能少、不能漏!

信息主体来源西部网,转载请注明出处。 编辑=秦木 编审=徐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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