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我省首次公布全体居民的人均可支配收入数据。昨日,国家统计局陕西调查队发布数据显示,2013年,陕西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4372元,在31个省(市、自治区)中居第22位。
我省首次公布全体居民的人均可支配收入数据。昨日,国家统计局陕西调查队发布数据显示,2013年,陕西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4372元,在31个省(市、自治区)中居第22位。
数据显示,根据从2012年四季度起实施的城乡一体化居民收入和消费调查,经国家统计局评估认定,2013年,陕西居民(城乡一体)人均可支配收入14372元,在31个省(市、自治区)中居第22位;比上年增长11.5%,增速较平均水平快0.6个百分点;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8.3%,实际增速较快0.2个百分点。陕西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平均水平的78.5%。
此次我省首次发布全体居民收入数据,背后原因是什么?据国家统计局陕西调查总队专家解释,受城乡二元结构和管理模式的影响,2013年以前,我国城乡居民收入统计是城乡分别进行的。城镇居民收入数据来源于城镇住户调查,农村居民收入数据来源于农村住户调查;虽然分别反映了城乡居民收入及变化,为过去制定相关政策提供了重要的参考依据。但是,没有全体居民收入数据,很难准确把握我国居民收入分配全貌,难以适应城乡统筹发展的需要。
为改变城乡分割的居民收入统计数据状况,国家统计局于2012年经国务院批准,对城乡住户调查实施了一体化改革,统一了城乡居民收入指标名称、分类和统计标准。这将填补了我国缺少全体居民收入数据的空白。新老口径过渡一段后,预计到“十三五”初,将正式统一并轨到城乡住户调查一体化新口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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