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鬼子进村”前须先拒斥权利的“在场”
“鬼子进村”对于中国人来说是一个痛苦的记忆。但在强者和弱者不对等的生存格局中,变化的不过是界定身份的符号而已。谁是“鬼子”,“村民”是谁,并不改变“进村”的本质。
近年来风起云涌的“野蛮拆迁”在中国大地上定格了这样的典型情境:在不容置疑地下达“拆迁令”(一种权力的警告)后,政府或(和)开发商出动“拆迁队”,干净利落地将小区房子夷为平地。居民若有阻拦性举动可能还会遭到暴打。而心太急或有恃无恐的官-商,甚至都不屑于预先启动“警告”的程序,半夜三更即出动拆迁机器进行强拆。
城市的扩张和拆迁改造并不仅仅是一场激进的现代化运动,而且是一场利益分配的盛宴。这场盛宴的目标就是在官-商同盟和民众之间构造一种零和博弈。因此,在很多时候并不需要预设作为利益相关方的居民在与官-商的博弈中具有平等的谈判权。甚至,不需要预设他们对于自己的房子(也即财产)拥有一种必须被尊重的法律地位。
阻止小产权房变成商品是官-商的本能
制度和法律作为看似公正的工具背后隐含着权力及其盟友的利益诉求。在一个拒斥权利的“”地位的政治社会结构里,仅仅是利益本身就可以导致制度和法律对民众的某些权利予以蔑视。
小产权房的存在价值可能并不需要谁来赋予。它对农民和没有房子的人的巨大意义,以及对以高房价为表征的中国房地产市场的“证伪”,已经为它的“合法”打开了逻辑通道——剩下的只是承认而已。但它一旦进入市场将极大地冲击官-商的利益结构。在法律上遏制其变成商品成为相关利益者的一种本能反应。
权利被拆解,或限制某些内容,其逻辑后果就是权利的崩溃。不能交易的小产权房,也逻辑地意味着它可以被拆除,无论是以“市场”还是“国家”的名义。
潘石屹进入小产权房小区被视为“鬼子”,折射出在强大的官-商利益同盟威慑下小产权房的朝不保夕。居民的如临大敌表明,他们对于如何保住自己的房子已经感到绝望。没有什么可以消除他们的精神紧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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