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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买房的出租收益,算是夫妻共有财产吗?

新民晚报  2011-09-28 15:31

[摘要] 夫妻买房后将其租出去,其收益能算夫妻共有财产么?方博士给您答案。

根据北京市城镇居民购买经济适用房有关问题的暂行规定,经济适用房只能够自住,不能够出租或者是出借以及从事居住以外的任何活动,中介为什么明知道是经适房却依然向租户推荐呢?出租经适房的风险到底该由谁来承担呢?中介这么积极是不是因为不用承担其中的风险呢?以下是记者在北京回龙观了解的情况,这里的住房大部分都是经济适用房。

中介:除了这几个,这边都是经适房。90%,基本上全是。

记者:都能租啊?

中介:国家理论上规定是不让出租的,实际上都租出去了。

记者:租出去不会有问题吗?

中介:不止咱一家,国家规定是不让租,基本上都是出租的,除了自己住的和卖的例外,其他都是出租的。

记者:出租价格还是一样的,是吧?不会收回吗?

中介:要收回的话那多了,国家未来查的话基本上都收回去了,还都是经适房。

记者:那就是没转商是可以的?

中介:转不转商,反正都出租了。

记者:那到底能不能租?

中介:你要是按国家政策走,他不让你出租,回龙观的房子90%不让出租,但实际情况都出租了。

记者:收回了怎么办?我跟你们签合同找你们是吧?

中介:收回了找业主,不止一家,国家现在查,全部都收回。其实国家也知道,北京的地就是回龙观和天通苑,所以那两个地出租的是的。

记者:经适房承租的话怎么租啊?

中介:一样,三方合同。

记者:你们跟他签的时候应该要看房本的吧?

中介:他来签的话他会拿着房本过来,不是业主其他人要来代签的话至少要有手写的委托书才能签,要不然没法,基本上都是业主过来。

记者:业主他也敢租啊?

中介:要是都不租的话可能不敢,关键都租。

记者:是没办法管是吧?

中介:你想想经济适用房怎么管啊?而且这里面经适房好多都是北京人的,你赶走了他,他住哪?

记者:出租了说明他有住的地。

中介:有的是有住的,关键是人家在这租房,他上其他地方租去。反正您放心租。

记者:2007年天通苑收过,你知道吗?

中介:就2007年那一阵,我也知道,我在这做过,以前我在东边来着,当时2007年国家经济适用房管制,出租了、什么卖了,甚至有一个人名下好几套的情况,国家查过一段时间。不过查不动,到现在还治不了,怎么管?不是说一个地两个地,整个回龙观这么多小区。

记者:他会查吗?经常?因为是经适房会不会过来人查?

中介:没有,从经适房从2001年、2000年开始到现在,像您说的查的情况只出现过一次,2007年。

这样一来我们就了解了,房东在承担租赁经济适用房的所有风险,而中介公司这样积极的出租并且从中赚取的行为,也就可以理解了。本来用于解决城市中中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经济适用房摇身一变,成为了一些人谋利的工具,记者了解这样的现象不只只是在北京的回龙观常见,在北京天通苑等区域经济适用房违规出租的现象也是不在少数的。

北京经适房出租问题看来是很严重,到底该如何解决呢?我们的记者拨了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的电话,想了解目前针对这一现象有没有具体的监督管理的措施和解决的办法,但是到节目播出之前也没有得到相应的回复。

资料显示,早在1991年的6月份,国务院就在《关于继续积极稳妥的进行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的通知》当中提出,大力发展经济适用的商品房,优先解决无房户和住房困难户的住房问题,1997年1998年是房改的关键时期,也是房地产行业的起步时期,当时的商品房价格从以工薪阶层为主的中低收入者的承受能力差距非常大,国家为了解决中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和启动市场经费,那么经济适用房与1998年适时的推出,用于解决中低收入家庭的住房问题。

从1998年经济适用房开始兴建以后,房价的相对低廉逐渐成为了中低收入家庭住房的重要选择,无论是从开工面积和项目数量都是在成倍的增长,相伴增加的还有质疑声,当时经济适用房小区就出现大量闲置豪宅,还有已经售出的经济适用房呈现高租售率,还有民众普遍反映经济适用房很难买,再有就是更为严重的那就是经济适用房小区出现了大量的有钱人,在那里奔驰、宝马都能够看的到。伴随着这些质疑声,治理政策相应的出台,其中就包括在录音当中听到的经济适用房不循序出租,也就是不允许出租的情况,但是到了今天一些问题依然是存在的。

著名经济学家成思危说,经适房已经成了腐败的高发区,他说2012年是中国房地产行业的一个窗口期,2011年严厉的房地产宏观调控和一千万套保障住房的逐步形成,将会深刻的改变中国房地产行业的运作模式,一个双轨制的市场与保障相结合的住房格局将会初步的形成,人们对房地产行业的预期会发生相应的变化,这个行业也会进入一个新的历史阶段,而这样的趋势将会导向一个住有所居的目标。

他还表示,理论上说住房和居住是两个不同的概念,住房是房屋拥有者的财富,而住所则只是指居住的地方,不一定是居住者自己的财富。租房是租赁行为,不涉及产权的转移,而买房则是购买行为,涉及到产权的转移,租金是一种流量而房产是一种存量,近年来在房地产方面的一些争论多半与上述的概念本清有关系,目前,任何国家都不可能实现居者有其屋,而只能实现居者有其所,也就是住有所居,宏观调控应该首先围绕实现中央提出的住有所居的目标,先要解决真的没有住所的人的问题,他还说经济适用房成了腐败高发区,因为谁拿到经济适用房就等于拿到了国家补贴的一大块财富,因此出现了各种各样的腐败现象。

一是有些公务员近水楼台先得月,他们既掌握分配权,又掌握优先选择权,因而在有些地方出现了经济适用房变成公务员小区的现象,二是由于经济适用房是一大块财富,就会产生寻租的现象,有的人就会想办法用各种不正当的手段来谋取经济适用房,因而有的地方出现了“六连号”,有些开着宝马车的人住在经济适用房小区,有些经济适用房小区的房屋70%租出去的,还有的人买两套经济适用房打通之后装修成为豪宅,因此他主张经济适用房不能够给予完全的产权,一般不允许出售,在出售的时候应当将国家补贴的部分还给国家,就算没有腐败,经济适用房制度也会引起新的不公平。他也表示以上所说的只是学者之见,只是理想的状况,能否实现那要靠政府的决策。

通过上面记者的调查,我们可以看出北京经适房出租问题是很严重的,大部分的中介都是在违规的出租,我们的节目以后还会继续的关注这一问题的进展也会随时的报道的进展情况。以下我们请出今天的两位嘉宾,一位是北京潮阳律师事务所律师刘军,还有本节目的特约评论员包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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